11月3日,固原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固原市清理廢止無法按照時限要求建成新能源項目公示公告(第二批)。
內容指出,按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通知》〔寧發改能源(發展)〔2025〕173號〕要求:“2022年度新能源項目。2025年3月底前未完成核準(備案)的,全部廢止;已完成核準(備案)的項目全部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納入廢止項目清單。”
經梳理,涇源縣中能建投40MW風力發電項目(2022年度)仍未實質性開工建設,無法按照時限要求建成,按要求進行廢止。
詳情如下:
關于固原市清理廢止無法按照時限要求建成新能源項目公示公告(第二批)
按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通知》〔寧發改能源(發展)〔2025〕173號〕要求:“2022年度新能源項目。2025年3月底前未完成核準(備案)的,全部廢止;已完成核準(備案)的項目全部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納入廢止項目清單。”我委組織各縣(區)發展改革部門開展相關項目梳理工作,經梳理,涇源縣中能建投40MW風力發電項目(2022年度)仍未實質性開工建設,無法按照時限要求建成,按要求進行廢止。
現將固原市擬清理廢止無法按照時限要求建成新能源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即2025年11月3日起至11月7日18:00止。如有異議,請將意見以書面形式送至固原市發展改革委能源科。聯系方式:0954-2088496。
固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3日
固原市擬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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